神州乐器网讯:会跳舞的小提琴家
假如小提琴会跳舞,它最好的舞伴应该是李传韵。
这个生于1980年的男孩,在演奏时小动作奇多无比,手脚都不闲着,如果赶上小范围演出或排练,他会让你觉得仅仅有一把小提琴是多么不过瘾,每一秒稍纵即逝的音乐都像一团团火焰,在眼前烧出不同的色彩,而停留在乐曲声中不去手舞足蹈又是多么需要勇气,这种勇气人人具备,已经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千锤百炼,生 活中,音乐只是位于娱乐名下极微小的一滴,只有音乐天才能把这一滴变成大海。 那天的排练,李传韵与乐队合了两遍《阳光照耀塔什库尔干》,他在中间加了很多滑音处理,调音师开始提意见:传韵还是尽量按谱子来好不好?李传韵没说不好,他看着地板说,我知道,这样处理有点出乎意料,但都在情理之中啊。
后来回放,曲子在排练厅里一响,传韵立刻变身为西域舞蹈家,所有人看着他一个人忙来忙去,毫无规则地扭着、甩手、抖动,一会儿贴在墙上,一会儿围着人转圈,最后干脆躺倒在地,脑门上全是汗,很遗憾他没把这种胖乎乎的新疆舞带到新年音乐会上,那样的话当然更加出乎意料,但可能不在情理之中吧。 别人做不到随着音乐跳舞。传韵笨拙的舞姿丝毫不影响他的感染力,他让你觉得他被这音乐点着了,仅仅拉琴已经不能表达他心中的热烈,他干吗要控制自己,听任那大片的阳光把自己烧成灰再冷却?他和别人的不同,可能就在于被音乐燃烧的程度,他离得更近,感受的热度更强,燃烧更充分。 所以他心里想表达的东西加诸琴弦,便是多到无法计数的滑音,强到振聋发聩的颤弓和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断弦。
你可以感受得到,你也可以由聆听而接近他,但你无法替换他,你不可能真的和他感受的一样。
有朝一日的大师
生于青岛,在香港长大,受基督教会学校的英式教育,记忆力超群,能背出大量长长的单词和150名世界网球种子选手名单,喜欢一切运动和电子游戏,却不喜欢数学逻辑,喜欢开快车,却不爱接电话,喜欢高热食品,又恐惧其中的糖,离不开玩具熊,却能想到前世因缘,老想要独立,又总得和妈妈在一起…… 如果没有小提琴,这其实是个顶普通的男孩,这个世界上早慧的孩子也很多,但真正能称作音乐天才的,每一代里也不过十数人。
李传韵2岁,据说能认2000字。3岁,有了绝对音准,4岁拉琴,5岁拿奖,11岁得了维尼亚夫斯基大奖,17岁美国茱莉亚学院给了他最高奖学金,27岁,人们都叫他最年轻的演奏大师。
当然现在称他为大师似乎早了点,或者说他是具备了成为演奏大师的潜质的。他拉琴的时候总喜欢加滑音,这几乎成了他的个人标志,对于《阳光照耀塔什库尔干》,本已鲜活的曲子,他会用私人滑音把它干脆变成一支舞曲,而像《辛德勒的名单》,回味深长的这种,他也会在人意想不到的地方玩点手腕。
问题就在于意想不到。他喜欢说自己的演奏是出乎意料之外,但在情理之中。因为他心里的音乐可能远比我们听上去的要丰富得多,那种在人们看来夸张的表达对他来讲还不够充分呢。他必须加上身体的动作、表情,用琴弓和琴弦的撞击来影响听者。王献之在论书法时说写字其实是要用整个身体去运转天地乾坤,想来和李传韵的肢体音乐是相通的。
对于多数人,音乐就是用来听的,而另一些人呢,音乐是他们造给我们听的。音乐是需要造的吗?
人会造很多东西。罐头、卫星、心脏、原子弹。如果上帝只负责造人,人就得造其他很多东西。改造,制造,加创造。有人造小提琴,有人造小提琴曲,建筑工造了音乐厅,木器厂就会造出座椅,演出票和节目单是印刷机造的,人们带着上帝造的耳朵坐好,就可以听音乐了。
谁来造音乐家呢?无可奉告。
没有谁造就音乐家,他们只是这个世界上最忙碌的旅客。因为各地的人们都需要听到最好的音乐,所以每当一个音乐天才出炉,他就必须像巴赫、莫扎特、帕格尼尼、肖邦一样周游世界,去为人们作最美的演出。李传韵19岁已在美国各大城巡演,21岁在法国音乐节上的出色表现,使其知名度扩展至全球范围。
不过最好不要和传韵谈论知名度。他马上会开你的玩笑:我还没大红大紫,我是小白小黑……我想他更愿意和小熊谈谈三汁焖锅,那是他姨妈家楼下餐馆的一道菜,他决心要把这道菜的秘密据为己有……
子夜时分的叛逆少年
1988年的澳大利亚报纸曾评论道,李传韵只有8岁,但他在演奏时已经俨然是一位音乐大师了。2004年他在日本演出,其表现力“就连乐团的演奏员都感到目瞪口呆”。这期间他经历了一个自我认知的艰难过程,当然他现在会用轻松的口吻一带而过,尽管仍然带着某种不可言知的孤独感。
从5岁开始,传韵师从林耀基教授,在“波兰第五届维尼亚夫斯基国际青年小提琴比赛”上成为最年轻的冠军得主之一。13岁时他在香港举办“帕格尼尼专场音乐会”,就已经解决了技术问题。16岁,进入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追随著名小提琴家迪蕾教授深造。这位教授常鼓励他建立个人风格,从独立生活到音乐素养,也正是此时,成了传韵最关键的一个瓶颈期,他开始厌倦日复一日地练琴,对妈妈的管束产生对抗,用他的话说,是找到了叛逆的感觉。
有一天,他不打招呼地从家中消失,一个人从曼哈顿上城走到下城,泡在那些陌生的酒吧里,听黑人爵士乐,还上台去和他们一起合奏到入了迷,忘了回家。
那时他喜欢在地铁中观察那些卖艺的黑人,那种流浪艺术家酷酷的味道在他看来,比那些有钱有势的所谓上流社会更对脾气。
所以他从演出到睡觉都带着一只灰白色小玩具熊的故事,便成为媒体乐道的艺术家轶闻。那只小熊可能有着在别人面前无法施展的神力:它可以给他巨大的安全感。在许多人看来,他可能仍是个孩子,多数时候,他有点怪,但也很乖。他每天必须喝冰冰的茶水,起床第一件事直奔冰箱,享用冰了一整夜的茶水。他喜欢谈论糖,但显然不敢真去碰它。而哈根达斯,动人的无糖系列,这是美国所能赐给他的最好礼物了。
人就是矛盾的,越怕糖,越喜欢含糖多的东西。极致地怕糖,极致地靠近糖。
对于一个孤独的音乐家呢?越靠近音乐,可能也会从内心深处生出某种恐惧吧。
所以他往往会在半夜去寻找那种神魔的状态,用他那把1784年出自都灵的瓜达尼尼名琴,希望“拉他作品很受罪”的帕格尼尼,在自己达到情绪极限的瞬间能降临琴弦与琴弓之几微米的精深之处,让他享受那种疯魔以及野蛮,哪怕只有大汗淋漓的几秒钟,也仿佛可以到达永恒。
(本站编辑 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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