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07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
| 2006-12-19 13:05:39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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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专 业 |
专 业 方 向 |
名 额 |
学 制 |
报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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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音乐学 |
15 |
四年 |
哈尔滨
长春
济南
长沙
南京
兰州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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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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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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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制作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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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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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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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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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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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
大号、中音号、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吉它、竖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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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
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
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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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表演与教育)
(男生15名,女生35名)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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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报考大学部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办法
1、陕西省籍考生只能在本院考点报考,西北地区(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考生限在本院考点和兰州考点报考;山东省籍考生限在本省考点或校本部考点报考;其它省区考生本着就近原则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音乐学专业方向、指挥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限在本院考点报考。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考生报名均须面报,不接受函报。
3、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或户口本、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未办理手续者持所在学校介绍信。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报考指挥专业的考生须预先提供参试曲目及乐谱(两架钢琴谱),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4、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5、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报考大学部,或持有六级证书且成绩“良好”的考生报考附中部,均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持有视唱练耳(乐理)六级证书且成绩“优秀”者,可免予该科考试,成绩按75分计。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西安本院考点: 报名时间: 3月19日—21日
考试时间: 3月22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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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考点 |
地 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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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吉林省长春市湖滨街788号) |
1月30日- 31日 |
2月1日-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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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2月3日-4日 |
2月5日-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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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
济南招办指定考点 |
3月10日-11日 |
3月11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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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
(长沙市麓山路36号) |
1月16日-17日 |
1月17日-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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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
江苏省教育学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2月1日-2日 |
2月3日-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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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1月22日-23日 |
1月24日-26日 |
大学部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1、音乐学方向
初试: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常识。
复试:音乐评论(写作)、专业口试、键盘或其它乐器演奏。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2、音乐教育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