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贵州大学现有艺术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等24个学院,学校共有106个本科专业,13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授权点,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省级重点学科,学科专业涵盖文、史、哲、理、工、农、经、管、法、教育、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研究生教育及本科教育为主体 的办学体系。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已有近50年的办学历史。现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六个教学系,音乐学、美术学2个硕士点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表演、舞蹈学、雕塑、动画、摄影9个本科专业。有教授、副教授6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省管专家2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5人,中青年学术骨干7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2000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被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贵州大学将面向贵州、湖南、湖北、山东、黑龙江、江西、广西等省(区)招收国家计划内艺术专业普通本科生(四年制)458人(其中独立学院135人)。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今年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 各专业评分办法
1、音乐表演评分办法:一试考完,由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2、表演评分办法:一试考完,由主考教师现场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3、舞蹈学评分办法:一试考完,由主考教师现场评议打分。
4、美术类:由评卷教师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成绩。
三、专业报名、考试
1、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贵州考生须于2007年1月2日—1月8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市)领取艺术考生报名号。外省考生须按各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省内外考生均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人员持本单位介绍信,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介绍信,现役军人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介绍信上注明应届即可)。
(4)本人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三张(打印、复印、数码合成照片无效)。
(5)“报名登记表”一份。
(6)贵州考生交专业报名考试费130元。(省外考生以当地省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一律不退。
四、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凡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07年2月28日左右发放专业合格证,外省考生将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发放专业合格证。省内外考生均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政审、体检由考生所在地招生办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五、录取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省招办及我校划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六、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