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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五、测试安排:
1、我校将于2008年1月中下旬由专家评委测试考生艺术水准,具体测试详细安排将提前在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
六、测试内容:
1、 舞蹈:自选舞蹈表演、基本功、模仿
2、 声乐:自选曲目表演(2-3首)、视唱练耳
3、 管乐、民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管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 绘画类考生当场考核素描、书法类考生当场测试书法。
七、其它注意事项:
1、 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
2、 管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
3、 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现场交纳复试费80元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初、复试费用总计180元,发票将在考生复试时统一开具);
4、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准备纸、墨;
5、考生及家长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电话:010-64434752 联系人:邢老师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4435706 传 真:010-6441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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