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精神,为活跃高等学校校园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保证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北京市2007年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具备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