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 考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共4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 英语、政治课由国家统一命题,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考试大纲于9月在我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满分各150分。
(2)初试时间: 2008年1月(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初试的4门科目考试全部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负责安排,我院不设初试 考场。
2、复试:
(1)复试科目:3-5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方向加试科目于2008年4月复试前另行公布。
(2)复试时间: 2008年4月底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本院内。
(4)实行差额复试。
八、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统一到我院安排的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时参照《全国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另根据我院专业要求,报考声乐表演与教学研究方向考生检查发声器官有器质性病变者,报考器乐演奏类方向考生检查手指、嘴唇等与方向学习相关的器官有残缺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具体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并另行发布)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折合成绩。
3、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
十、欢迎各位考生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页: http://www.gxai.cn/yjs/及时了解我院2008年研究生招生信息、注意事项及各位招生导师简况。
(本站编辑 足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