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市民办教育机构教师生存状况调查
民办学校的教师流动性大,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海口市部分民办学校一年内教师流失率竟达50%。即使像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这样的高端学校,也难免师资流失的困扰。2006年秋,笔者对1998年在海口市各民办中小学任职的75名教师进行了追踪调查,结果显示,其中,29人已经脱离教育界;其余46人虽尚从事教育工作,但只有16人仍在海口市民办中小学任教。其余30人中,有2人去外省市了,4人在 海口以外的市县,7人到了高校,16人自己办了学校,1人去了公立学校。仍在民办中小学的教师中,只有6人在一所学校稳定3年以上,几乎所有教师都换过2次以上学校。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如此不稳定呢?请看以下报道:
2001年11月7日,王广木诉海口景山学校劳动争议纠纷案判决海口景山学校于支付给王广木病假工资3094元、寒假工资1444元及经济补偿金1134元;海口景山学校为王广木补办其自1997年8月至2000年2月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海口景山学校支付给王广木获奖奖金2250元;海口景山学校支付给王广木住院医疗费9465..12元;海口景山学校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王广木出具劳动合同终结证明书。
2003年2月,湖北籍祝老师到民办海口金龙利文学校应聘做老师,学校要求他签定一份聘期为2年的合同。合同规定:学校每月要扣其工资的30%-50%作为保证金,保证其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前离开学校,保证其不在学生和家长中散布对学校不满的情绪。其保证金扣满2000元为止。祝老师在学期快结束时接到家人的通知,要求他马上回老家准备考公务员。他当即向校长提出学期结束后辞职请求。何校长不同意,要扣下那2000元保证金强留。该学校要求老师签定的合同中,只强调应聘老师违反合同应扣保证金或工资的惩罚,而没有规定该学校任意开除老师、克扣工资应受到惩罚。
2003年7月,卢莲琴老师辞职。离校时,找校方索要她9个月的押金900元和6月份的工资900元未果。后来干脆一拖再拖,讨要工资和押金显得遥遥无期。2002年,一位从内蒙古自治区来的范校长带着六七名年轻教师来中才学校工作,后来因发不出工资,这几名老师先后离开学校,可校方却以各种理由拖欠他们的工资和押金。
2003-7-22 ,海台学校为争夺生源竟然使出“狠招”:每个老师包括保安员和清洁工等后勤人员每个人下达了两至三名的招生名额,要求他们在暑假期间必须完成招生任务,否则将处以300元的罚款。如果不愿意接受此项规定,下学期将有可能被学校除名。据悉,这种现象在海口的所有民营学校中都存在。
2004-9-2 ,30多名老师一夜之间突然被硕勋学园辞退。他们来自江苏、黑龙江等8个省份,暑假期间他们按照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下到全省各市县开展招生工作,直到8月31日才回到学校。当天晚上新上任的校长唐玉美宣布辞退30多名老师。千里迢迢从外省应聘来的,大家都已经辞掉原来的工作,又为学校辛辛苦苦工作了一个暑假,如今新校长一上任就将他们集体辞退,原先和学校签订的合同成了一纸空文,而且他们在暑假期间工作的工资也还没有付清。唐校长说,辞退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表现不好和不合格,只是学校改革的需要。
2004年11月14日上午,海昇文武实验学校老板撇下500多名师生不顾,卷款逃跑不知所踪。有不少学生家长从海南各市县赶到学校学生宿舍,还有不少学生和家长则站在学校办公室门外,强烈要求学校把学生的钱退出来。由另一所学校改名来的,设立有学前班、小学及和初中等10多个班。从白沙、儋州、澄迈、定安、文昌等地大量招生。该校有学生400多人,教职员工40多名。教职员工因拿不到工资而集体停课。老师被招入学校工作后,至今没有领到一分钱工资。
2004-12-12,海口中才学校教学秩序混乱、拖欠教师工资等原因,经区教科局研究决定,中才学校停业整顿,240名学生将全部分流到海口二十六小等5所学校就学。学校拖欠校长的工资5300元,近20名老师都来到该局讨要说法。据不完全统计,学校仅拖欠老师的工资就达2万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