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小提琴演奏我们民族民间音乐风格的作品,亲切自然,深受听众喜爱。孩子们从小就接触很多本民族的民歌和民间音乐,对他们的成长将具有深远的影响。同时,中国的小提琴艺术要走向世界,除了需要有数量众多的、反映我们五千年文化背景的、表现我们五十六个民族绚丽多彩的音乐风格的小提琴曲目之外,还需有一大批既能掌握国际比赛曲目又能掌握具有中国民族特点和风格小提琴曲的演奏家。本文的写作目的正是为了使我们的专业和业 余小提琴演奏者从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深厚土壤中吸取营养,了解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及规律性,并且能够在小提琴上更加自如地运用与之相应的表现手法。
一、问题的提起 世界各民族的艺术,在基本原理方面是相同的,但在形式和风格上又各有自己的民族特色。音乐艺术是人民生活、思想、感情的表现,与民族的习惯特别是语言有着密切的关系。
说到演奏当然提琴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法是不应该再有什么派别之分的。虽然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几个著名的学派,如意大利诸学派、法比学派、德国学派、俄国学派等,但是这些学派的分歧随着二十世纪国际交流频繁、交通、通讯及电视传播业的发展,逐渐趋于混合--所谓世界“大同”了。这里的混合、相同仅仅是指基本方法(如发音原理、持弓运弓、手指起落动作……)和基本原理(动静关系、用力与放松的关系……)。但是在演奏风格上,则随着社会向前发展,呈现出越来越多样化、色彩缤纷、万紫千红的局面来。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以至不同演奏家的文化背景都不同,擅长的方面(“拿手曲目”)也各有千秋。
中国的音乐有自己独特的发展历史,有自己独特的规律,独特的审美观念和趣味。现代的中国音乐文化(其中也包括中国小提琴作品及其演奏)是传统音乐的一种发展形态--在外来乐器上发展的形态。这里所说的传统音乐是指五千年以来在中国特定的文化发展背景中(当然也包括历史上种种外来文化的影响)历史地形成的一切音乐:包括古代歌曲、民歌、民族歌舞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和民族器乐。其中主要是指较为纯粹地保存着二十世纪以前形成的特征、并且仍在演奏(唱)的那一部分音乐(包括专业的、文人的和民间的)。
中国的小提琴曲虽然产生于二十世纪,但是它们无论如何与传统的中国音乐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表现手段(包括曲调、节奏、器乐技巧的运用以至于审美、韵味……)自然有不少相异于西方小提琴音乐之处。
从第一批中国小提琴曲出现至今的几十年来,在大陆公开出版的独奏、协奏、重奏及齐奏的小提琴乐曲约有三百余首(还不包括很多未出版的,但在教学中已广泛使用或经常演出的作品),加上近年来台湾作曲家和在港、澳、新加坡以及世界各地演出、出版和录音的华人创作,作品不少于五百首。就这些作品与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关系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种情况:
1.由中国传统民族器乐曲直接移植或改编成的小提琴曲;
2.以古代歌曲、民歌、民族歌舞音乐、戏曲、曲艺和民族器乐曲的曲调为素材创作的小提琴曲;
3.以或多或少受到民族民间音乐影响的创作歌曲、歌剧、舞剧以及影视音乐的主题为素材创作的小提琴曲;
4.主题并没有直接引用现成的民族民间音乐曲调,但在旋律的风格、特色上或多或少与民族民间音乐有着联系的小提琴曲;
5.有些小提琴曲表面上似乎以反传统为旗帜,而其节奏、韵味和表现手法是从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古典文学、美学、哲学和民族精神中获取灵感,实质上是对民族文化更深一层的继承;
6.少量小提琴曲是纯粹与欧洲音乐、中亚伊斯兰音乐关系密切,而与中国汉族音乐联系很少或没有什么联系。
不少青少年小提琴手在演奏前五种情况的作品时,常常觉得“不顺手”、“不习惯”,或很难拉得有“韵味”。一般说来,他们所遇到的这些技术上和艺术上的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我们从小到大都是按照欧洲传统练习材料训练的,对我们民族民间音乐的风格特色、表现形式及手法了解很少。为此,笔者认为在中国从事小提琴艺术(包括创作、改编和演奏)的人,要想自己的艺术(作品和演奏)能为中国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而又能在国际上独树一帜,除了必须掌握好创作和演奏的基本原理和技法之外,还应进一步研究和熟悉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独特风格、独特的艺术趣味及其表现形式,并且能够在小提琴上更加自如地运用与之相应的表现手法。同时还应该增加一些在机能、技巧和风格上不同于为掌握西方音乐而训练的音阶、练习曲和带有一定艺术性的微型随想曲。这样经过全面地了解和熟悉了我们民族民间音乐的风格,再加上专门的技术训练之后,才能使“不顺手”变成“顺手”,“不习惯”变成“习惯”,“没有韵味”变成“很有韵味”,从而更好地创作和演奏中国民族风格的小提琴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