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考 要 求
1、报考者年龄不限,报名时需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在照片背面填写报考人姓名、专业、级别(如报乐理另需两张照片)。报考人用正楷简体字填写报名表,注明姓名汉语拼音。若因内容书写不清楚或误填、漏填造成制作证书错误,则由填写人承担新证书制作费。 2、报考专业考级九级以上者(含九级)必须曾经或当年通过我院乐理、视唱练耳相应级别的 考试方可发放专业考级证书(西洋器乐中级,民族器乐、声乐专业初级)。已通过乐理、视唱练耳考试者报名时请出示证书原件,并在专业考级报名表指定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当年报考的考生也需填写,如乐理成绩未通过或信息不全将暂缓发证。 3、考生报名时请当场检查以下项目: 付费后所拿发票金额与所付金额是否一致; 准考证上是否有考试编号、准考证是否已盖报名章; 4、当场发现问题请与报名处工作人员或考级办公室联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办理好报名手续后恕不接受退费或更改报考级别。 6、考试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持报考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补办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
考 试 要 求
1、请考生在考试之前按照指定的查询方式确认考试时间及考场并按规定时间候考,过时按弃考处理。 2、考生到达候考地点后,凭准考证到指定候考区域等候工作人员领考。因我院考试区域不能提供社会车辆停车位,尽情谅解。 3、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排队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考试,如考生未在指定考场考试将按弃考处理。 4、考级必须使用我院当年公布的规定曲目和教材,考官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5、考生进入考场后将两联评分表交给考官评分,自己留存准考证。 6、考生完成考试后,请带好随身物品按照指定通道迅速、有序的退离考场。 (本站编辑 足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