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担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音乐、舞蹈、录音艺术专门人才的任务。学院下设七个系,分别为: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音乐学及音乐与舞蹈学科教学论硕士学位授予权。
音乐学院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院,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单 位,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专业在2005年中国大学课题组发布的排名中,在全国196所开设该专业的大学中排名第三(位于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之后)。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许多是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包括教授9名,副教授22名,以及一批有相当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学院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台式及立式钢琴及其他各种乐器、琴房、多媒体音乐教室、标准舞蹈教室、合唱排练室、乐队排练室、多媒体电脑音乐教室、多功能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专业视听欣赏室、录音艺术实验室、数字化音乐信息中心以及400座音乐厅等。学院现藏有音乐书籍、乐谱和文献资料40000余册,音响、音像资料12000余盘(张)。
音乐学院本科层次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舞蹈学和录音艺术四个专业。
2006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人数 招生地区 学费
音乐学(师范) 四年制 本科15人 北京25人 全国(京外各地)免收学费
音乐学(非师范)四年制 本科30人(含作曲、声乐、钢琴、器乐四个专业方向)全国 暂定10000元
舞蹈学 四年制 本科35人 全国 暂定10000元
录音艺术 四年制 本科10人 北京10人 全国(京外各地) 暂定10000元
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报名时间 报名、考试
地点一(初)试二(复)试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录音艺术 2月15、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2月24、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 2月18日开始2月18日开始2月18日开始2月27日开始另行通知另行通知另行通知另行通知说明:音乐学院不在外地设置考点。各专业考试地点均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6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
报名办法
1.各地各专业考生请于2006年1月10—21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进入本科招生页面进行网上报名(2006年2月7—9日期间,还可以在网上进行补报)。2月15、16日两天报考音乐类和录音艺术专业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正式进行报名确认。2月24、25日舞蹈类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正式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档案存放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背后写清姓名)。
3.一试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二试、三试各80元。
4.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专业考试
*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总成绩为3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13%;乐理,占9%。
二试为主项(声乐或钢琴或器乐),占40%。
三试:1.副项(主项声乐,副项为钢琴或器乐;主项钢琴或器乐,副项为声乐),占25%;2.视唱,占13%。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