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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到时间:2008年 1月11日8:30-17:30
3、报到地点:中央财经大学行政楼东测一楼大厅
4、测试地点: 报到当天确定
5、测试费用: 200元/生,加试特长的220元/生
6、注意事项:报到时,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测试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到现场采集照片,领取准考证。食宿自理。
七、录取程序
(一)根据测试结果提出自主选 拔录取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教育部。
(二)公示无误的入选考生,我校将寄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
(三)收到《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入选考生,如果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下30分以内(加试特长的5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向其所在省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并根据《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安排其录取专业。
(四)收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入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央财经大学,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同时应在我校对其所在省份计划招生专业内填报专业志愿。
(五)高考成绩公布后,收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考生必须及时通过我校招生网的报名系统向学校反馈本人的考生号和高考总分等信息。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家委员会,负责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的材料审核、测试等工作。
(三)自主选拔录取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各中学必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九、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28833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十、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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