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本科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本科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 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为新疆定向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必须按“预约就业委培协议书”中有关规定回新疆地区择业。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3.新生入学后一律学习英语。
联系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咨询电话:(0991)7756138 报名和专业考试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光明路333号 新疆教育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10)82048291 北京电影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本站编辑 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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