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在即,昨日,我市教育部门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对新学期全市中小学艺术体育教育活动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每个学生掌握一种艺术技能
意见指出,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艺术教育活动要以学校为基础,以班级为重点,在开齐、上好音乐、美术等课程的同时,大力推广体育 艺术“2+1”项目,让每一个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掌握一种自己喜爱的艺术技能。
中小学艺术活动拒绝“成人化”
教育部门表示,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内容要贴近校园生活,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中小学艺术活动的形式更要丰富多样,生动活泼,为学生所喜闻乐见,能产生良好的育人效果。各校要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形式,坚决反对中小学艺术活动“成人化”、校园文化“庸俗化”等不良倾向。
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
中小学要把艺术教育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计划之中,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切实落实好学生每天1小时的文体活动;学校可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举办不同类型的学生艺术活动。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不作为升学奖励依据
意见明确,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得作为学生升学、奖励的依据。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都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举办的有收费营利行为的艺术竞赛等活动。 (本站编辑 足音) |